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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著名监察官员张贞观

张贞观,字惟诚,又字惺宇,江苏沛县人,为明代著名监察官员。明万历十一年(1583)进士,初知山东益都县,后长期担任兵科给事中、工科给事中、礼科都给事中等谏官职位。
    为县令期间,锐意改革社会弊端,减轻百姓赋税,振兴经济,抑制豪富,平反冤狱,当地百姓称颂为“神明”之人。为谏官期间,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敢斗贪官,确为一代清官好官。
  任兵科给事时,张贞观出巡山西边务,发现五台山张守清招亡命之徒3000人,不经朝廷批准就非法开挖银矿,并且勾结潞城王和新宁王,结成姻亲,作为保护伞。张贞观即刻如实上报朝廷,经过几次力谏,皇帝准奏,令张守清关闭银矿,解散党徒,与二“王”断绝姻亲。然而张贞观又了解到,山西前任巡抚沈子本、李采非都是大贪官,其中沈子本已升至兵部侍郎,官位比张贞观还高。摆在张贞观面前只有两条路,一是装聋作哑,保自己平安无事;一是向皇帝举报给予严惩,可万一扳不倒他们,风险巨大。张贞观最后还是决定:如实举报!并为此准备了充分的人证物证,终使沈子本罢官、李采非撤职。
  任职礼科时,张贞观因反复向万历皇帝建言立国本,得罪皇帝,诸大臣力保贞观,万历竟夺其职,贬为民。张贞观被罢黜后,青衣小帽,怡然步出京门,朝官与百姓夹道30里相送。回到家乡沛县,筑野心堂于泗水之滨,与亲友闲话,与同好诗酒酬唱,过起了布衣草民生活。其间,他热心公益,捐土地数十亩扩建沛城,不取分文,又参与万历二十五年《沛县志》修编,并作序,深受官府与士民爱戴。著有《掖垣谏草》、《野心堂诗》,其中《掖垣谏草》为《四库全书》存目之书,是张贞观任三科谏官时向皇帝的奏疏,共五卷,兵垣二卷,工垣一卷,礼垣二卷。兵垣奏疏20通,附议1通;工垣奏疏12通;礼垣32通,共64通。
  万历三十八年,张贞观病逝于家中。天启五年,皇帝诏令复其旧职,其时张贞观已去世10多年,皇帝追谥太常寺少卿,并下令依朝制隆重安葬。地方官拨地百余亩,安葬于沛城东关,有墓碑48通,建有宝纶阁、石道、石像等,是明代以后沛县重要的古墓葬之一,人称“张给事墓”,后经省市文物部门批准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大革命期间,墓地惨遭破坏,但墓地坟茔、部分碑刻仍在。2010年墓地被开发商非法铲除,张贞观墓葬未被有效保护,令人痛心扼腕。(张兴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