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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则徐“五不”留清名

林则徐(1785年—1851年),清末政治家。字元抚,又字少穆。福建侯官(今闽侯)人。出身于封建士大夫家庭。1831年,任东河河道总督。次年升任江苏巡抚,为官清正,具有强烈的爱国思想。1838年任湖广总督时,禁止吸食鸦片,卓有成效为禁烟派代表人物。不久受命为钦差大臣,赴广州查禁鸦片,在虎门销毁鸦片237万斤。1840年,任两广总督,英国发动侵略战争,因受投降派攻击被革职。不久流放新疆,曾在该地兴办水利,垦辟量农田。1845年重新起用,次年因病辞任回原籍。1850年起用为钦差大臣,赴广西镇压农民起义,在潮州途中病死。
  1838年11月,钦差大臣林则徐肩负着禁烟重任,离开京城,向广东进发。
  适时,别说钦差大臣,单是一般京官外出,也是前呼后拥,派头十足,八面威风。而途经的地方官更是极尽阿谀逢迎之能事,细心伺候,惟恐不周。所以,当时外出的京官很多是一站停一站,接受贿赂馈赠,尽情奢靡,狠捞一把,许多京官因此发了大财。
  林则徐十分痛恨这种腐败现象。为了防止沿途各地官员按老习惯办事,临行前即已明令通知各地的州县长官必须“四不”:即不准大办酒席;不准馈赠礼物;不准惊动百姓;不准送钱给随从人员。后来,他在途中发现有的地方为了迎接他,费了不少人力物力财力去翻修房子,于是他又补充了一条:“不住豪华房子”。
  林则徐在当时颇有政声,对于他的廉洁和铁面无私,很多地方官久有所闻,所以接到林则徐的通告,谁也不敢违背“五不”。这样,林则徐所经之地,才未出现铺张浪费、私送财物等行为。但也有不明事理的人。途中有个县官接到钦差大臣的“五不”通告后,自以为这是怕地方官准备不周到,才故意这么通知的。于是乎,宰猪杀羊,张灯结彩,派工铺路,装修新房,专候钦差大臣光临。几天后,林则徐派出的先遣官员来了,当了解到这个县官劳民伤财的行径和老百姓恨透了他的情况后,连夜派人把这事报告了林则徐。林则徐果断决定绕道而行,同时,还将情况告知上级官员。结果这个县官被官降一级。这时他才省悟:林则徐的廉洁并非虚传,而是真的。由是,林则徐上任途中,行之于前,而清廉之声留之于后。(晓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