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
“最美实小人”评选方案
为用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感动师生,用身边的榜样打动师生,引导广大师生从平凡的小事做起,学会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校范围内掀起一股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努力营造良好的校风,构建和谐校园,特组织开展2012年度“最美实小人”评选活动。
一、参评对象
全校学生、家长及教职工
二、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学校决定成立“最美实小人”评选活动委员会,全面负责评选活动的统一策划、宣传指导、组织协调、评选表彰等工作:
组 长:赵建华
副组长:王卫兵、沈良涛
组 员:许宏波、毛永峰、姜兵、刘亚松、龚梅花、
王俊峰、年级组长
三、活动口号
发现“美”、分享“美”、弘扬“美”
四、评选条件
学生:在思想道德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自立自强,热心助人,事例典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某一方面有特长,为学校赢得良好荣誉的学生。
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大力支持学校发展,与学校形成教育合力,要有典型事例。
教职工:践行科学发展观,立足本职岗位,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在关心学校、指导学生学习和关心学生方面具有典型事例。
五、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
在全体师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教职工大会、晨会、班会校园网、校讯通等,让每一位师生及学生家长都知晓此项评比活动,明确评选目的、对象、条件、办法、步骤和要求,把此项工作作为学校的大事宣传好,并引导大家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二评选推荐
结合实际,在评选出“最美实小人”候选人的基础上,真正把责任心强、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勤学苦干的全校公认的典型人物与事迹推选出来,通过在校园网站完成学生投票(30%)和教师投票(40%),最后再进行评选小组(30%)投票,票数折算计总分,按得分高低顺序推选。
名额如下:
学生:每班推选1名
教职工:每年级组(含后勤组)最多推选两名(若同一年级分成两校区则每校区最多推选1名)
家长:每年级最多推选两名(若同一年级分成两校区则每校区最多推选1名)
三展评表彰
根据评选结果,在实小迎新联欢晚会上颁奖。
六、活动要求及其它事项:
1.各班级、各年级组要在思想上要重视本次活动,积极自觉地将自己置身于整个评选表彰活动的全过程。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推荐,在做好典型人物和事迹挖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所有参加评比的人物和事件必须真实,不得夸大与虚假,同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要求,突出思想道德内涵,体现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价值取向。评选过程将坚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3.“最美实小人”称号获得者如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学校将有权取消其称号。
4.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1月10日。由年级组长将评选材料交至校长办公室,或将电子文档发送至ntkfqedu@126.com。
附件:“最美实小人”评选申报表 下载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最美实小人”评选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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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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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任教班级)或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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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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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主要事迹可附后 | |||||
年级组评价 |
年 月 日 | |||||
学校意见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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