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依法执教
⑴按时到校上班。班主任和行政导护领导须提前15分钟到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校,应及时向各校区分管领导电话说明。进出校园要注意安全。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速度应低于每小时10公里,所有车辆须停放于指定位置。上下班时,在校门口遇到值日师生要相互问候或点头微笑示意。
⑵教师到校后,班主任老师要认真组织并适当指导学生晨读,指导学生快速安全地打扫环境卫生。任课老师检查学生作业完成情况。任课老师准备当天课务。
⑶全体老师应准时参加教师早会。晨会课应进行常规教育或组织学生进行相关活动,不得挤占挪用。周一集体晨会时间,全体老师应到操场参加升旗仪式,升国旗时保持肃立,不得将手插入口袋。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会或集体晨会,应向当时行政导护领导说明。课间操时,班主任及导护老师必须到场,班主任站立在班级队伍后面,不得串位、聚集闲聊。
⑷按日课表上课,不擅自调课或改上其它课,不得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不得挤用课间休息时间。上课用普通话、语言文明,讲究艺术、讲求实效,板书工整。上课期间须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无特殊情况不坐着上课,不随意外出,严禁在教室内吸烟。
⑸上课前准好教具、学具,提前2分钟到教室门口候课。上课铃响,迅速走进课堂,师生间行上课礼后开始上课。下课前,师生要行下课礼。在专用教室或操场上上课的老师也要在相应地点候课,引导学生有秩序地到达指定地点上课准备。
⑹空课时间抓紧时间备课,学习理论,批改作业,锤炼基本功,保持办公室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有序。
⑺衣着整洁得体,不佩戴夸张的饰品,避免举止懒散、零食满桌、聚众闲聊、在背后对他人说长道短等情况。对待家长来访应热情礼貌,不得有侮辱家长人格的行为;对待学生应保持关爱态度,杜绝有辱学生人格的言行,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展现自己良好的道德素养。
⑻教师在办公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外出半天以内向年级部主任请假,外出一天向执行校长请假,外出三天以上向总校长请假。上班时间原则上不接待亲友,如有特殊需要,应自觉控制时间。不将恋爱对象在上班时间带进校园。上班时间不谈情说爱、上网聊天、打游戏、炒股等。
⑼遇到集会、学习等活动,应及早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认真做好记录,不得在会议期间杂带其他工作,保证会议效率。因故不能参加的要请假。
⑽组织学生活动是学校工作的组成部分,教师应将活动过程视作教育教学的一部分,并特别注重学生的安全保护,绝对禁止在此自行离开。安排个人娱乐、个别闲聊等活动。
⑾中午在校就餐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排队进食堂就餐。低年级班主任护送进食堂。班主任应时常教育并指导学生文明有序用餐。午间在校休息的老师要注意师表形象,午休结束后休息器具及时整理。班主任应按规定时间进班。
⑿导护老师应按规定岗位巡视校园,做好执勤导护工作,预防出现事故隐患,及时做好记录,及时向当日行政导护汇报发现问题。
⒀班主任老师每日按规定时间负责放学,对当日班级情况略作小结,协调各科老师布置家庭作业及必要的家庭生活指导,安排好值日和次日早晨打扫等事宜。并关好电器,锁好门窗,等学生离校之后,自己方可离校。
⒁放学后如有需要进行个别辅导的,班主任与当班老师有责任做好协调工作。禁止出现教师离校后所任班级还有学生在校的情况。极个别辅导时间较长(超过清校时间10分钟以上)的学生,教师应等候家长接回,或护送其回家。当日行政导护全权负责清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