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数据...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行政部门考核办法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行政部门考核办法

 

    为规范各行政部门严谨细致开展工作,激励全体行政人员创新创优,努力建设“作风正、工作细、纪律严、形象好、威信高“的行政团队,特制订行政部门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行政办公室、教导处、德育处、培训处、总务处、工会

二、考核内容:

见《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处室考核细则》

三、考核办法:

1、考核采用百分制,教师测评占20分,考核内容占分180分,合计200分。

2、在上级各项检查评比中,被批评的在总分中扣10—30分;被表扬的加10—30分。

3、考核得分170分以上为优秀,140分至170分(含)为良好,130分至140分(含)为一般,130分以下,为较差。

4、每学期集中考核一次。

5、分管校长纳入条块工作的考核中。

四、奖励办法:

对获得优秀等级的予以奖励,物质奖励、精神鼓励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续聘、推荐使用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