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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师德师风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行政部门考核办法
为规范各行政部门严谨细致开展工作,激励全体行政人员创新创优,努力建设“作风正、工作细、纪律严、形象好、威信高“的行政团队,特制订行政部门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行政办公室、教导处、德育处、培训处、总务处、工会
二、考核内容:
见《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处室考核细则》
三、考核办法:
1、考核采用百分制,教师测评占20分,考核内容占分180分,合计200分。
2、在上级各项检查评比中,被批评的在总分中扣10—30分;被表扬的加10—30分。
3、考核得分170分以上为优秀,140分至170分(含)为良好,130分至140分(含)为一般,130分以下,为较差。
4、每学期集中考核一次。
5、分管校长纳入条块工作的考核中。
四、奖励办法:
对获得优秀等级的予以奖励,物质奖励、精神鼓励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续聘、推荐使用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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