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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 收支, 严肃财经纪律,现就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学校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务,必须以学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 为目的;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 设学校食堂结算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 核算,收支平衡”。学校食堂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长、后勤保障中心成员、工会委员、师生代表等组成的膳食管理委员会,参与食堂财务监督管理。
二、学校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1、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2、 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实行总务处招标后定点采购。
3、 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复核人员在采购单据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4、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 价格等编制 “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5、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
三、学校食堂财务收支及分配管理
(一)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
(二)学校食堂收入是指为学校师生提供伙食服务取得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等)、学校补贴收入、其他收入(利息、泔水等)。食堂净收益全部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擅自挪用、转移食堂收入,不得将自行立项的违规收费收入计入学校食堂收入,不得私设“小金库”。
(三)学校食堂支出是指食堂为师生提供伙食服务等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伙食支出(粮食支出、食油支出、调料支出、燃料支出等)、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学校食堂聘请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括职工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费等)。学校在食堂安排来客接待所发生的费用,应单独核算,由学校行政支付,不得占用学生的伙食费。
(四)食堂应每月反映财务状况,按月编制 “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 ,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五)教工伙食应与学生分开记账核算,不得混算。
四、财务公开
1、期末要对学生伙食进行总核算,及时将结余款退给学生,退款时要有学生签名的附单。学年中有少量结余的可转入下学期继续使用,但在学年末一定要结清。
2、食堂财务帐目应按相关规定,每学年末由校务会对食堂帐目清查一次,清查情况在校公开栏中公示。
五、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管理 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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