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息时间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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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表现 |
师德、职业道德 |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从事有偿家教。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
10分 |
近三年有经查实的有偿家教、体罚及变相体罚情况的一票否决;有其他违规情况视情况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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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职业道德荣誉 |
获省级师德表彰 |
3分 |
以最高分计分,不累计(含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168爱生先进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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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市级师德表彰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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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县、区级师德表彰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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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经历 |
从事专业技术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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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年 |
教师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按教龄计算;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按从事本专业年限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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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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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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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 |
专业性荣誉 |
省特级教师 |
4分 |
1、专业性荣誉考核合格得全分,基本合格减半得分,不合格不得分。 2、按最高分计分,不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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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学科带头人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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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骨干教师、区学科带头人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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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坛新秀、区骨干教师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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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 |
主持省级课题或是核心组成员且已结题 |
4分 |
课题、论文合计最高4分,不累计。
其中,课题为任现职以来取得成绩,课题核心组成员得分减半(省级2分,市级1分); 论文为任现岗位以来取得成绩,论文获奖按相应级别减半计分,包括 “教海探航”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局、教科研中心)主办的比赛(省一等奖0.5、二等奖0.25、三等奖0.125;市一等奖0.25、二等奖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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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市级课题或是核心组成员且课题已结题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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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岗以来工作业绩 |
发表论文 |
发表省级及以上论文 |
1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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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市级论文 |
0.5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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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能业绩 |
工作业务综合测评 |
50分 |
详见附件(测评年限为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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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性奖励 |
国家教学竞赛一等奖 |
4分 |
1、教学竞赛指教育部门组织的现场教学竞赛(含基本功大赛),非现场降级打分。 2、按最高分计分,不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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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学竞赛一等奖、国家二等奖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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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学竞赛一等奖、省二等奖、国三等奖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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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学竞赛一等奖、市二等、省三等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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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业绩 |
班主任、年级组和行政 |
班主任、年级组长、中层以上干部(含工会、团委负责人) |
1分/年 |
本项最高分5分。 要求满工作量;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管理工作的,按高一项计分,不重复、不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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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组 |
教研组长 |
0.5分/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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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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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分/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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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荣誉 |
国家级综合性荣誉 |
4分 |
1、荣誉仅限党委、政府、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综合性荣誉。 2、其他各类奖项酌情加分,最高为同类减半。 3、综合荣誉均以最高分计分,不交叉、不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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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综合性荣誉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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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综合性荣誉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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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综合性荣誉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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