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通委人才办〔2016〕4号
关于评选第三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深入推进江海英才计划,进一步激发各类优秀人才创新创业热情,根据《南通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评选试行办法》(通委人才〔2007〕9号),现就做好我市第三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范围
推荐对象和范围为: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科研、生产一线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应用3年以上,取得杰出成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业绩特别突出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的引进人才,也可申报推荐。
二、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献身南通现代化建设,具有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研究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严谨,作风正派,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为本市行业领军人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拼搏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和高尚的科学道德风范,在工作中不畏艰难,求实创新,埋头苦干,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我市宣传、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创造了突出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3.在科研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潜心本职工作,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社会影响力,为业内所公认。
推荐对象不受年龄和学历、职称限制,已被评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市“科技兴市”功臣、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的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三、推荐办法
推荐工作实行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所有符合选拔条件者,都可进行自荐。
1.组织推荐采取自下而上、条块结合、归口管理的办法进行。
2.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进行组织推荐时,要按照自下而上方式对辖区内基层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遴选,经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委人才办。
3.市直各部门(单位)负责本系统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遴选,经部门党委(党组)审定同意后,报市委人才办。
4.有关综合部门分别负责各归口系统企事业单位组织发动、人选推荐、遴选工作,经党工委(党组)审定后,报市委人才办。
四、推荐名额
南通市第三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拟评选表彰50名左右,其中,产业类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占比不少于70%。各地、各部门和单位根据分配名额组织推荐申报(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五、评审程序和表彰奖励
在各地各单位广泛发动、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由市委人才办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建议表彰人选。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面向社会予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市政府授予“南通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市人才专项资金一次性奖励20000元(县〈市〉获奖人的奖励经费由市和县〈市〉各承担50%)。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南通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好中选优,客观公正推荐人选。不唯职称,不唯学历,注意从一线推荐创新能力强,实绩突出,有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三)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填写报送工作。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书与附件材料。《南通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书》(附件2)一式2份、附件材料1份(按人员分别装袋,材料袋封面见附件3;附件材料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的证明等。
2.《南通市第三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一式2份,同时发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至邮箱ntswrcb@163.com。
3.请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于3月21日前统一将推荐人选材料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市行政中心综合楼1719室)。有关文件和表格可从南通人才工作网(http://rc.nantong.gov.cn)查询下载。咨询电话:85098533。
附件:1.南通市第三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人选组织推荐名额分配表
2.南通市第三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书
3.南通市第三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装袋封面
4.南通市第三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中共南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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