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墙面布置制作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墙面制作
二、投标单位要求:
1、 投标单位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必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必须在开发区或南通市有固定经营场所。
3、投标单位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施工地址与范围:
开发区实验小学西校区
四、制作内容明细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尺寸 |
1 |
大字 加厚铁皮烤漆字 |
M2 |
10.14 |
1.3*1.3*2*3 |
2 |
亚克力雕刻字 |
M2 |
26.4 |
0.8*11*3 基层雪弗板氟碳漆 |
3 |
高密雪弗板雕刻氟碳金属漆饰面浮雕纹饰 |
M2 |
75 |
(1.5*2.6+1.7*2.2+2.6+4.2+1.8*2.4+1.2*2.5)*3 |
4 |
现场脚手架及防护 |
项 |
1 |
|
5 |
运输及安装、辅材 |
项 |
1 |
|
设计效果图:/UploadFiles/schoolLife/2015/8/201508151006581425.zip
五、报价注意事项:
1、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及资格证明。
2、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文件报价文件请于2015年8月20日上午10点密封送到实验小学总务处。
3、报价评审: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符合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单位作为学校制作方。
六、联系人:茅志刚 联系电话:81010545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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