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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二)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三)安全工作预警制度

(四)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五)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六)事故上报制度

(七)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八)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九)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值周工作制度

(十三)节假日值班制度

(十四)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学生车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学生安全纪律制度

(十七)学生安全教育制度

(十八)大型文体活动安全制度

(十九)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制度

(二十一)校园安保管理制度

(二十二)医务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三)校舍、设施检定期检查制度

(二十四)实验器材、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五)配电间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六)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七)大课间活动管理制度

(二十八)校园网络信息管理制度

(二十九)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协调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行政为成员,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值周行政每天都进行小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限期整改,责任到人(主管行政)。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学习和贯彻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

3、学校每月最后一次的行政例会要对上月安全排查需要整改的安全问题进行跟踪、落实。

4、对于突发重大安全事件,要及时召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碰头会议,尽快拿出妥善的解决办法,并向社会事业教育局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规定,学校特制订《实验小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严格执行课程标准,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张贴在班级内并设法让所有学生家长清楚。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必须按时放学,如要对个别学生辅导的,须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并电话通知家长后才能进行。

    3、坚决杜绝让学生在节假日来校补课的现象。

    4、放学后不得随意留学生在学校做类似像出黑板报、班级布置等事务,特殊情况必须电话通知家长并征得其同意方可。

    5、严格执行点名制度,发现学生非正常缺席的要立即与家长联系。

    6、学生在校期间中途离校,必须凭班主任的批条,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7、学生在校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情况,班主任必须立即汇报学校、通知家长,并作好情况记录。

    8、学生在校期间如出现心理异常情况,班主任和相关老师必须尽量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并做好细致耐心的心理疏导,同时及时告知家长。

9、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其他不良嗜好行为的学生,学校和班主任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0、学校因组织活动需要提前或推迟放学的或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长。

11、学校某部位确有安全隐患的,应有总务处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教育学生不擅入危险区域。

 

(三)学校安全工作预警制度

安全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现代化顺利的大事,其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必须站在时代高度来认识,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坚持预防为全的方针,为彻底清除安全隐患,尤其是思想隐患,确保师生安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我校安全预警制度。

1健全学校安全组织,完善安全网络,制订切实可行的各类安全管理员职责,督促其认真履行;

2做好学生的安全常规教育,如不喝生水,不购“三无”食品,不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课间活动注意安全等,使学生及时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

3强化饮水和饮食卫生安全工作,认真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措施。

4学习和生活场所的安全,对学生教室、图书馆、厕所、食堂、会议室等人群集中等场所做好清洁通风,进行必要的消毒,对安全通道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通道无阻。

5消防安全,对消防设备、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排查,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配齐配正消防器材,过期失效的及时更新,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能用,够用,会用,检查线路,开关,用电设施是否安全,禁止学生携带易燃物品,引火器材进入校园。

6交通安全,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要求严守交通规则。

7安全防范,做好有关安全预警,隐患排查,目击报告,尤其是灾害性天气,雷击、台风,暴风雨等及地质灾害的防范,禁止学生携带凶器,有毒物品入校,建立安全危险制度,落实安全监控管理措施,建立特殊学生的档案,落实安全对教育措施。

 

(四)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安全工作关系到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发展及声誉。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全员参与,确保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安全教育管理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每人500元,作为安全目标考核奖惩基数,实行安全目标考核。

二、学校安全工作严格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目标责任制。全面推行“一岗双责”。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的问题、谁解决”的原则。

三、凡因以下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扣发个人安全奖:

1、课堂教学纪律松懈,疏于管理或教学组织不力,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2、因旷课、上课擅离岗位、私自调课或上课迟到、提前下课、超时滞留学生等造成事故的。

3、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或虽未致使学生身体伤害但造成恶劣影响的。

4、没有自觉遵守校园安全首问责任制,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汇报或采取果断措施,造成安全事故的。

5、对校园突发事故处置不当,造成安全事故或师生伤害的。

6、对缺课学生情况不闻不问,造成事故的。

7、因安全教育及管理不到位或失职等主观原因,致使造成安全事故和学校财产损失的。

8、其他因没有尽到安全责任而造成事故的。

四、将安全目标考核与教职工评优评先,晋升职称,年终考核,绩效工资分配挂钩。与文明班级评比挂钩。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

五、对慧眼识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和学校财产损失的教职工和学生,给予一定奖励。

六、按照安全目标考核办法扣发的全部安全考核奖,全部平均发放给安全目标考核合格的教职工。

七、因工作不到位或没有尽到安全责任造成了安全事故,除扣发安全考核奖外,伤害者所发生的医疗等赔偿费用,视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大小,由当事人(责任人)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八、若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相关管理人员及责任人按照事故责任认定,承担相应处罚。

                                            

(五)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及时处理和报告

1、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尽量避免发生伤害事故,减少突发疾病。

2、任何教工一旦发现或接报学生受伤较重时应立即报告班主任和值周行政,并护送学生到医院治疗,尽快与家长取得联系,磋商治疗方案。家长未到时,暂代学生缴纳相应费用。

3、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及时到医院看望学生。值班行政面对紧急情况应果断指挥处理。

4、治疗的一切费用(包括挂号费)统一由总务处向家长发出通知收取,再交还这些费用给相应的教工。

二、做好有关调查和记录

1、在学生可以书写的情况下,可由学生书写事发经过并签名。若学生无法书写的,则由班主任或其他老师在伤者口述情况下,笔录事发经过,并由伤者签名和班主任签名。

2、班主任应协助及时找到事发时的目击者,让其写下书面事发经过,并签名。

3、以上所有的书面记录和证明材料均由班主任收集、整理,然后交德育处存档。

 

(六)伤害事故上报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重大事故上报制度

1、全校师生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做到警钟长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2、凡是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全校任何师生都有义务及时上报学校行政领导,并有义务和权利及时遏制事态的发展。

3、当事故发生后,目击者必须在五分钟之内上报学校,学校必须及时准确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时必须上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情(起因、经过、结果等)。

4、事故发生后目击者或者知情者若隐瞒、缓报或者说谎,学校上报上级部门追究其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事故发生时,如果发现假装看不见而逃避责任者,按事故大小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二、轻微事故校内上报制度

(一)及时处理和报告

1、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尽量避免发生伤害事故,减少突发疾病。

2、任何教工一旦发现或接报学生受伤较重时应立即将其送校医室诊治,并报告班主任和值班行政。

3、情况紧急或严重者应由校医及在场的教工通知司机及值班行政,并护送学生到医院治疗,尽快与家长取得联系,磋商治疗方案。家长未到时,暂代学生缴纳相应费用。

4、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及时到医院看望学生。值班行政面对紧急情况应果断指挥处理。

5、治疗的一切费用(包括挂号费)统一由总务处向家长发出通知收取,再交还这些费用给相应的教工。

(二)做好有关调查和记录

1  校医室应做好受伤学生的诊治记录。

2  对伤势较重的同学,应做好以下详细调查记录:

(1)在学生可以书写的情况下,可由学生书写事发经过并签名。若学生无法书写的,则由班主任或其他老师在伤者口述情况下,笔录事发经过,并由伤者签名和班主任签名。

(2)班主任应协助及时找到事发时的目击者,让其写下书面事发经过,并签名。

(3)以上所有的书面记录和证明材料均由班主任收集、整理,然后交德育处存档。

 

(七)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1、学校领导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有关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应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

2、教师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师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害品的生产、经营场所。违反此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校舍建设、设施改造)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安全条件、审批程序进行审查,凡有弄虚作假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学校安排专人对校园、校舍、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实行月检查汇报制,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应追究建筑者的责任,但属排查隐患不到位,超期服役的设施,器材未及时更换,将分别追究检查人或主管设施器材修复者的责任。

5、学校食堂安全由总务处负总责,确保食堂设备齐全,操作间与成品间分开,防鼠、防尘、防蝇、防潮设施到位;建立封闭管理体系,禁止“三无”食品进入食堂,强化生产、经营、销售全过程的管理,加强营养、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确因措施不力,发生师生集体饮水、食物中毒事件,将追究主管领导、食堂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的责任。

6、班主任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防自救等安全常识教育,因教育不力,方法不当发生的安全事故,则追究班主任责任。

7、实验员对各类药品的采购、使用、保管情况做到品种明晰、数量清楚、保管安全。因有害、有毒物品保管和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实验员负责。

8、门卫实行24小时安全值日制度,要严格外来人员车辆、流动人员的管理,严禁机动车辆、易燃、易爆、有毒的物质进入校园,凡因门卫玩忽职守,管理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由门卫负责。

9、全校教师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因值日教师擅离职守,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值日教师负责。

 

 

(八)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学校要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真正做到教育先行,重于防范。

2、德育处要整理安全教育材料,落实宣传教育措施,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自护自救、自我防范能力。

3定期组织师生学习安全防范知识以及上级有关安全要求,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4、定期举办安全教育(知识)讲座。观看安全教育录像,开展相关的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5、加强安全教育学习,利用班队会、晨会,各种活动等形式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6、学校在开展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组织,统一指挥,教育在前。

7、德育处要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并纳入德育工作计划中,利用校会、晨会、宣传栏等向全体学生进行多种安全教育。

8、班主任要经常性的对学生强化安全意识,进行有的放矢的安全教育,密切注意安全隐患,做到多引导、多跟班、多观察,并做好有关记录。

9、班主任工作计划要有安全教育内容,利用班(队)会,黑板(墙)报等进行安全方面的主题教育,将安全教育贯穿于班级工作始终。

10、学校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放松不得。在教育、教学中加以贯彻,切实把学生的安全问题放在首要位置,学生安全人人有责,凡因工作不落实,不负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膳食管理小组,食品卫生检查实行部门负责人责任制。

2、食堂有专职人员管理,各岗位实行人员责任制,并对各岗位的负责人作明显标识。

3、食品检查内容包括从采购、验收、保管、领用、粗加工、烹饪、配餐、洗涤各环节。

4、各项检查的原始登记材料要归档备查。

5、管理人员每天巡视检查饭堂各处,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主管行政和饭堂主管立刻整改。

6、制定职工考核细则和奖惩制度,奖勤罚懒。

7、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落实各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制度、职责,并有相关记录。

8、以冰箱保鲜层作食堂配餐留样间。食堂配餐的食物要48小时保鲜留样。

9、蔬菜必须进行农药检测,并作好检测记录。

10、配餐人员必须戴好口罩、帽,配餐时应戴一次性胶手套。

1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年度体检、培训,杜绝无证人员或患有传染病人员上岗。

12、作好除“四害”工作,有相关除“四害”记录。

13、制定食物中毒工作预案及事故报告制度。

14、各类制度和健康证等要上墙。

15、按时换领《卫生许可证》。

 

(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机构,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和主管消防的学校行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应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会议要有明确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2、各建筑物消防设施如应急灯、消防栓、灭火器、警示牌等设施完善,能正常使用。

3、学校应当储备相应的消防安全建设资金,用于消防设施的添置、更换、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遇有火灾隐患整改等特殊情况应划拨专款,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费落实,保障到位。

4、学校每学期应开展一个学时的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学校应按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订阅消防安全资料。学校每学期应办一期消防安全知识板报,播放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录像。

5、学校应制定和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每学年应组织师生开展一次灭火疏散演练,演练结束后应有详细的记录和认真的分析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应有改进措施。

6、学校应当进行每月防火检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和防火检查记录,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并负责跟踪落实复查。

7、学校应当建立火灾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火灾隐患举报机制、重大火灾隐患公示机制、校园内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对学校火灾危险性与消防安全保障能力的评价机制。

8、学校应当制定和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制定严格的贯彻落实措施。做好消防安全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和消防档案,做到管理工作资料齐全、数据翔实、装订规范、保管妥当。

 

(十一)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主管领导和负责人要加强对学校内部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防止火灾危害。

2、应根据学校用电最大容量的需要和电气线路、设备敷设、安装环境,对配电间、供电线路、导线类型、设备安装进行设计,搞好总体规划和布局。电气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锅炉等重要设备及易燃易爆场所的设置及其电器线路、设备的敷设、安装应请示消防、劳动安全部门。

3、主要的电器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绝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严禁在电器线路上私自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4、各种电器设备的使用和操作都应明确操作程序并严格遵守。重要电器设备应安装自动控制装置和消防安全保护措施;应配备专职电工或熟练工人,持证上岗;使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严禁带病运行等。

5、特种设备必须登记建档,按期检测,安全设防施及附件齐全。

6、防火重点部位禁止使用电炉、电取暖、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设备(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必须落实防火措施并经单位领导审批),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严禁损坏和随意更改用电保险装置。

 

(十二)值周工作制度

1、值周主管行政要在每学期开课前制定出全学期的教师值周一览表。

2、值周组长要在该组人员值周前,编排好值周安排表(人手一份),召开值周工作会议,明确所有成员值周的岗位和任务,并指出近期特别注意的岗位和职责。

3、值日老师要准时到岗,认真执行岗位职责,重点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和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4、课间休息时,值日人员应到校园巡视学生的活动情况,及时制止不文明、不安全的行为举止。

5、值日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进入校园应及时查问,发现外来人员有违反校园秩序管理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或立即报告学校领导。

6、值周人员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在特殊时期做好疾病防控的晨检工作,做好流行性疾病疑似患者的隔离工作,并通知有关人员。

7、每天上放学期间,值周人员要做好与车队的学生交接工作,认真填写值日记录。

 

(十三)节假日值班制度

1、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周密安排好本校的节假日值班工作。

2、节假日值班,原则上应安排行政领导和后勤人员值班。值班期间值班领导要24小时开手机,不能随便离开岗位,值班期间有责任处理出现一切突发事件。

3、能正常工作的教职工都有参加本单位值班的义务。

4、夜间值班一律安排学校安保人员,他们负责校园各个重要部位、场室的定时巡查,严格抓好校园准入制度和校园防盗工作。

5、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守岗位,提高警惕。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十四)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应在镇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协助下与有合法资质的承运方签订合同和相关协议,学校有权利建议相关行政部门更换违反接送协议的承运方

2、承运方必须保证接送学生车辆的证件齐全、车辆性能的安全并购买相关的保险,司乘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且身体健康。

3承运方在承运学生上放学过程中,必须按核定的载客人数承运,严禁超载、中途搭客及非指定地点让学生下车。

4接送车辆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在遇到大雾、雨雪天气、道路毁坏等特殊情况,要听从学校的统一指令才能发车,行驶过程中应减速行驶,以确保安全。

5、乘车学生在行车过程中的安全由承运方负责。

6承运方应在路上对学生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对体弱生病学生给予照顾,对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向学校反映。

7学校应制定接送车辆日常管理细则,指出接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好台帐,督促承运方立刻整改。

8、学生在校内上车前由值班老师点名,并填好学生乘车情况记录,对到上车时间还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

9、接送学生的车辆在接送学生期间,要按学校的要求做好乘车学生的交接工作,认真填写交接台账,不得漏带学生,不得私自带客,有对乘车过程中违纪学生进行适当的纪律教育责任,但严禁任何的体罚和辱骂学生行为。

10、所有的接送车司机和司乘人员必须参加学校定期召开的接送工作会议,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承运公司负责人必须按学校的要求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并要坚决执行会议中双方无疑议的学校管理规定。

11、学校建立接送车辆的信息反馈机制,学校根据收集的真实信息有权利对接送车辆责任人提出相关的限期改进意见,相关的责任人必须按照学校合理的要求进行整改。

 

(十五)学生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候车要求

1、候车时,一切行动听从乘车小组长的安排。

①乘车小组长安排到点学生排队、候车,如发现缺席学生,要做好记录。

②误点学生由家长接送,以免耽误下班车时间。

3、候车期间不能擅自离队、占队,不能大声喧哗,更不能打架斗殴。

4、发现违纪学生乘车小组长立即制止,并登记扣分。

5、校内候车要按学校广播指令到达指定候车点,到达候车点后不能随意走动,安静进行阅读,乘车小组长和值周老师进行管理。

二、学生乘车纪律

1、每天早上学生必须按时到达乘车地点,因病或事请假者,要事先通知乘车小组长或班主任,无故迟到而错过乘车者,需回家让家长搭其回校,绝对不允许自行步行回校或到处游玩。

2、学生须按规定时间、指定乘车地点候车,不得在非定车点拦车或上车,如果不按规定无理取闹的,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乘车资格。

3、学生要依次、有序上车,按座位就坐,不可随便乱上车或乱坐位置。车辆未停稳,学生不能上车或下车。

4、乘车时不许大声喧哗、走动、把手和头探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不许吵架打架,更不允许以大欺小、抢位或欺负威胁、恐吓年龄小的学生。学生在乘车时要文明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和照顾,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

5、学生在上车前或下车后一定要留意过往车辆,不准盲目横穿或奔跑,以免发生危险。上车后要听从乘车小组长、跟车老师和司机的管理教育,不得擅自要求司机中途停车或下车。

二、提前离校请假制度

在校上课期间,乘车学生因病因事请假,要在离校前通知乘车小组长,填写好请假条,才能离校。

三、点名和交接制度

每天上学、放学候车时,乘车小组长必须实行点名制度,登记缺席名单,填写交接表和汇总表。

四、乘车过程的纪律

乘车小组长和司乘人员要维持乘车纪律和秩序,安排好学生的座位,教育和防止学生在车内做一些有碍安全的事情,处理违纪的学生,并做好记录。司乘人员遇到特殊的情况,要将情况反馈给值周组长或行政。

五、安全乘车考核制度

接送车管理领导小组每学期对学生安全乘车进行考核评比,根据执行请假制度、准时放学、队伍整齐、有序上下车、乘车守纪五个方面内容评比打分,评出优秀乘车小组。

七、交通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接送车管理领导每学期至少一次到各村站点巡视检查乘车安全情况,了解各站点学生乘车安全管理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十六)学生安全纪律制度

针对小学生年纪小,安全意识不强,特制定我校学生安全纪律制度,并把安全纪律制度印发到每个班级,各班利用班队活动等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一、交通安全和要求

1学生必须遵守一切交通规则。

2.任何学生不准许驾驶机动车。

3学生满12周岁才可以骑自行车,但不准载人。

4.一切行走(包括上下楼梯)要礼让,靠右行。特别要礼让机动车,绝对不能争先恐后和横冲直撞。

二、水、电、火安全和要求

1学生必须有家长陪同才准许游泳,并带备救生圈,不准私自玩水和捕捞浮沉物。

2.不准许乱搞电线、变压器和开关电制,严禁攀爬电杆。

3.不得玩火,不许携带火柴和火机,严禁在柴堆旁生火。

三、危房安全和要求

1.刮大风下大雨时,不要室外玩耍,要留在课室。

2.上下楼梯不要跳和跑,不要在课室前的走廊聚集、玩耍。

3.不要越出二、三楼走廊的安全警戒线。

四、活动安全和要求

1.不许追逐、推撞和打架。

2.不得舞棍弄棒、乱扔沙石和其他杂物,不许玩弹弓和弹枪。

3.不得从高处往下跳、,不许在湿滑、人多的地方和转弯的地方乱跑。

4.不许攀爬树木、爬栏基,不得吊横梁,不得攀爬球架,不得扳动石凳。

5.参加活动要遵守秩序,不能随便离队,听从教师的指挥。

6. 课间、体育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等,要在教师指定的范围活动。

7.上课期间,不能随便走出教室,大小便应在课间休息时解决。

8.不允许在运动场以外的地方踢球,以免伤及别人。

9.非教师组织的活动,不能随意攀爬学校的体育设施。

10.放学后,除老师有任务安排外,应离校回家,不能在学校操场停留和玩耍。上学和放学不要在路途上追逐、乱跑和逗留,更不能攀爬机动车,也不能随便到其他同学家和别的地方玩耍。

11.在校午膳的同学,不能私自离校和追逐喧哗,午睡钟响后要回课室午习或午睡。

五、饮食卫生安全和要求

1.不买不食腐败变质、污秽不洁及其他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

2.不购买无厂名、厂址和保质期等标识不全的定型包装食品;

3.不光顾无证无照的流动摊档和卫生条件不佳的饮食店;

4.不食用在室温条件下放置超过2个小时的熟食和剩余食品;

5.不私自采食瓜果蔬菜和野生植物;

6.不食用他人丢弃的、来历不明的食品;

7.直接食用的瓜果在食用前应用洁净的水彻底清洗干净并尽量去皮;

8.进食前、便后应将双手洗净。

9学生在学校进食的过程中如发现食物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并即时向学校老师反映和投诉。

10.不玩化肥、农药和其他化学物品。

六、财物保管安全和要求

1.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学习用品,锁好自行车。

2.放学或下车时要带齐衣物和书包。

3.不损坏别人的东西,更不能收藏和偷别人的东西。

4.放学后,值日生要关好日光灯、风扇和门窗。

(七)乘车安全和要求

1.候车

(1)提前十分钟到达候车点(有事请假须提早通知小组长,不能太早到达侯车点,但绝不能迟到)。

(2)候车时要排好队,不要玩耍、喧哗、推撞、打架。

(3)候车时不要来回穿越马路,不要越出警戒线,不要随意离队。

(4)小组长要准确清点人数,整理好候车队伍。如发现学生缺席,与同学了解其缺席原因。

(5)误点的学生须由家长接送,不得擅自回校。

2.乘车

(1)车未停定,不能上车。

(2)车到达时,小组长指挥队伍排队上车,不得插队、喧哗、推撞。

(3)要互相礼让,互相让座。

(4)在车上不能玩耍、大声喧哗,不能随意走动、攀爬,更不能将头和手伸出车厢外。

(5)要听从司机或跟车老师的教导。

(6)如感到不适,要立即报告老师或者司机。

3.下车

(1)车未停稳,不能下车。

(2)车辆停稳后在小组长和老师的指挥下有序下车,原则上靠近车门的先下车,不得争先恐后。

(3)下车后不能在接送车的前后停留或玩耍、更不能随意钻到车底。

 

(十七)学生安全教育制度

1、重视安全预防教育,针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制订相应的工作细则。使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2、学校每学期组织全校安全教育报告或讲座1——2次。使学生掌握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建立每月1次周班会安全教育制度,在班级开展交通安全、预防火灾及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4、抓好新学期安全教育,在每学期开学教育中安排安全教育内容,为学期安全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5、开展晨会安全教育,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6、做好节假日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每学期寒暑假及其它节假日学校向学生印发假期要求,假期结束班主任收回家庭意见反馈表,掌握和了解学生假期情况。

7、搞好周末事故高发期的安全检查工作,派专人负责校门及校园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学生会安排纪检组进行辅助巡视。

8、进行周末大扫除安全教育。对可能引发的事故隐患均提前做好防范教育。各班班主任直接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9、搞好校园、班级静态环境的安全宣传工作,营造浓郁的安全防范教育氛围。从思想上抓好师生安全防卫工作。

10、班级考核工作中,每学期就各班安全工作质量进行考评,并量化打分,作为评优重要条件。

 

 

(十八)大型文体活动安全制度

1、落实“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所有的大型的文娱活动开始之前,必须制定出安全预案,并做好想上级部门审批工作。

2、大型文体活动须安排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预先组织对演出场所和演出器械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重点做好防火、防电、防突发事件等安全保卫工作。

3、大型文体活动演出期间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消防通道保证所有的消防通道畅通。

4、文体活动场内严禁烟火。

5、活动场内电源线路、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控。

6、活动休息场所要注意防盗和防滋扰破坏。

7、观众必须按指定区域位置就座,严格遵守剧场纪律,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

 

(十九)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的课堂谁负责制度。强调各类体育和活动课的任课老师重视安全教育。带班教师(或班主任)在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大课间和运动竞赛中,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在体育活动时遵守纪律、掌握科学锻炼方法,了解简单的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和方法。

2、加强室外体育或活动课的组织。严格活动纪律,严格规定运动程序,克服体育活动中打闹、涣散的现象。

3、学校建立学生每年体检查制度,要建立患有重大或特殊疾病学生的台账,并将这些学生的情况告知相关的任课老师(注重对学生私隐的保密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

4、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体育教师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和设置警戒标志,并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运动秩序和规则。场地、设备应注意经常检查,及时修理,消除隐患。

5、利用马路或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加强安全保护,防止车祸、跌落、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6学生进行带有危险性体育或活动时,带班老师特别要加强活动组织、严格课堂纪律、认真做好保护和帮助措施。

7、不得组织学生到非正式游泳场馆游泳。组织学生到校内游泳池游泳必须要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要事先进行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要进行下水前的准备活动;要限定活动时间;要组织安全保护和救护小组;游泳结束,一定要清查人数。组织学生到天然游泳场游泳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密组织。

8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衣服要宽松,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物体等。

 

(二十)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制度

1、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要严格执行区、镇教育局规定的审批制度,并要选择有资质的旅游公司。

2、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先制定周密计划和预案,并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岗位责任。

3、外出活动前,要向学生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出现特殊情况的自救自护知识。

4、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5、到游览区、游乐场等地方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6、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7、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镇、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8、组织学生活动的领导、教师应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二十一)校园安保管理制度

1、保安员必须着装规范整齐,佩带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2、保安队根据学校物业的实际情况,实行定岗、定位、定巡逻路线、定巡逻时间、定器械配备,确保每日24小时巡逻值班制度的落实。

3、保安队每年制定保安员安全技能训练计划,根据计划定期组织保安员进行安全技能训练,并做好训练记录。

4、当值保安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做好人员进出、车辆进出的检查、登记工作。

5、上课期间学生进出校门要按规范填写各类相关资料登记表格。

6、当发现外来车辆有进入管辖区的意向时,门卫岗保安员应在车辆进入管辖区范围之前走近车辆,向司机敬礼,简单询问去向,告知其外来车辆不得进入辖区。在其将车辆停放在辖区外面后,做好其进入辖区的登记工作。

7、特殊情况下,外来车辆如得到学校领导准许进入校园时,需及时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做好车辆进出校园的准确时间及相关记录。

8、在校园内指挥车辆慢速行使、引导车辆停在指定车位、严禁乱停乱放,若发现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有车辆停放,及时进行纠正,并做好记录后上报总务处。

9、值班执勤时,若遇到不愿出示证件强行进入的外来人员、车辆等应沉着冷静,注意掌握工作原则,使用礼貌规范的服务用语,以理服人。

10、执勤中不得攀肩反搭背,抄、背手或将手插入裤袋,不得卧、倚靠、打吨、抽烟、喝酒、闲谈、看书报、听收录音机、会客离岗等。

11、在巡逻中应对辖区内各重点部位、消防设施、公共设施、设备、楼宇各楼层仔细检查,并填写相关检查登记表格。

12、有具体的保安员考核细则。

13、配备各种原始登记材料备查:a、人员车辆进出登记材料;b、检查保安员上岗情况材料。

 

(二十二)医务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购买假冒伪劣医疗物品;采购人员要按规定采购,并提高识别能力。

2、教师为学生处理小伤小病时严禁使用不合格、变质失效药品。

3、总务处要安排人员定期对医疗场室和器械的卫生消毒,并检验药品是否过期。

4学生出现我校无法处理的的病例,班主任要立刻联系家长到校带学生就医(无法联系到家长的,病情严重的,班主任要负责先送学生到正规医院就医),如果学生病情严重的要第一时间送往正规医院进行医治。

 

(二十三)校舍、设施检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校舍、设施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使校园校舍设施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把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舍、设施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校舍设施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设施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二、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每天检查;每月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不定时的抽查;每学期初、学期末各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各处、各年级组负责人员及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学校对校舍安全的管理,密切关注校舍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三、在风、汛、雨、季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

四、每次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设施档案保存备查。

五、检查项目:

1、校舍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电路线路,库房,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等设施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5、食堂、炉火的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他隐患、险情等现象。

六、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学校,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校舍重大险情均应及时上报。

七、 学校对校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

八、有关责任人因未及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未及时解决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二十四)实验器材、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做好防火工作。除实验需要外,严禁火种。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2、各种危险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帐。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严加保管。

3、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应专库存放,双人双锁。性质相抵触的应分室存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

5、对所有物品应定期检查核对。

6、管理人员离室应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7、做好防汛、防潮工作。

8、实验器材、药品一般不外借。

 

(二十五)配电间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间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2、严格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3、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正常安全配电。

4、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间而发生意外。

5、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严禁烧电炉、煤油炉等;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6、配电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7、严格岗位责任制和节假日值班制度,不得脱岗、漏岗和擅离职守。

 

(二十六)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1、要把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任务落实到部门、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在校内外水池、流域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

3、充分利用班会、晨会、主题班会的时间,采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预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向学生传授必要的安全自护、自救措施和必要的安全常识。

4、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时,活动地点或 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相关措施。需乘坐船只的,必须严格检查船只的证照和安全性能情况,严禁超载。

5、立夏后,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 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6、加强与街道联系,要求在河流、池塘附近设立安全警示牌, 并在事故多发地设立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

(二十七)大课间活动管理制度

1、建立以校主要领导统帅,德育处和教导处联合开展,各级行政、级长分年级管理,正副班主任齐抓,学生人人参与,全体教师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

2、每学期因应学校实际情况,教导处要重新调整学校的作息时间表,确定好大课间活动的时间。使大课间活动的开展,在时间上得到有力的保障。

3、大课间活动实行德育处级组班主任的层级管理机制,德育处负责指导全校开展活动,制定大课间活动的制度和要求;级组(含级长和落级行政)指导本级班级开展活动;班主任或副班主任要指导本班学生有序、安全的开展活动。

4、全校师生应高度重视并认真地按学校的各项要求落实大课间活动,明确个人职责,确保师生共同参与,确保大课间活动的有序、安全。大课间活动实行班主任负责制(班主任请假,副班任顶上),无特别原因,全校教师必须参与大课间活动(副班任跟班或行政跟级)。大课间活动时间,班主任要准时到班,组织好学生到活动地点,清点好人数后,学生才能上洗手间。活动时间学生不能随便回教室。带队老师要保证活动的时间与活动安全和质量。

5、班主任要经常性地做好大课间活动的安全教育,向学生明确活动的各种纪律要求,并要有计划的把本班学生分成4-5人一组,明确每组学生活动的项目与场地。大课间活动必须在学校事先划定的场地(级长负责本级各班场地的分配)进行活动。各班级一律不准占用大课间活动时间做其他事情。

6、各班可以结合本班师生的实际情况,选择一些师生乐于参与、易于进行的简单、安全、文明、健康的活动内容进行活动。

7学生自带有关活动所需器材,班主任须有班级保管措施。

8、在活动过程中,各班若在活动方法,运动技术上需要指导时,可以要求负责本场地的体育教师给予辅导。各班在活动中应加强安全教育,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停止活动并汇报值周行政,在排除安全隐患后才能进行活动。

9、利用大课间活动举行群体性比赛的班级,要预先制定工作方案,确保运比赛过程的学生管理到位。

10、雨天在室内进行棋类活动。

11、教师例会时间暂停大课间活动。

 

(二十八)校园网络信息管理制度

1、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2、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

3、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和配合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4、校园网在校长室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校管资源进行管理,各部门(处、组、图书馆等)管理人员负责对各部门级资源进行管理。并明确专人负责审查相关的上网信息,严禁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上网。

5、校园网用户由学校统一规划接入,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增加用户必须经校长室批准,由网络中心办理具体接入事宜。

6、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如在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中心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

7、校园网网络中心设网络安全员,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8校园网络中心负责对设在各楼宇内的网络设备进行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移用网络设备或切断电源,否则后果自负。

9、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案、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二十九)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协调制度

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保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一方社会稳定的大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议的若干意见》及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要求,为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环境,保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提高防范能力。

2、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3、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应,正确疏导,认真调处,杜绝“三访”(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现象。学校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学校及周边稳定,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把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4、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档案。学校要做好综治宣传工作,不定期的向上级有关单位报送本单位综治工作的信息等。

5、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出租屋,及时排查各类治安隐患;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和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以及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6、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合理规划;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指示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同时,维护好学校大门口周围的交通秩序。

7、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无照经营商贩、摊点及“三无”商品。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

201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