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2013年度
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年级组、各处室:
为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的师德标兵典型,进一步弘扬师德风范,营造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经学校校长室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工作年满一年的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名额:全体教职工10%。
三、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工作准则,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不计较个人得失,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讲团结、讲协作、讲奉献,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2、扎实教学,兢兢业业。严格遵守教学常规,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成绩显著。
3、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学生。
4、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认真学习,钻研业务,完成各项教学教研任务。对工作精益求精、任劳任怨、兢兢业业。
5、团结协作,发扬奉献精神;乐于助人,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勇挑重担,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维护学校各项荣誉,为和谐校园的建设贡献力量。
6、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取消评选资格。
1、有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造成不良后果。
2、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有违师德形象的。
3、擅自向学生推荐、分发各种资料和其他用品,有乱收费现象的。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或不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任务的。
5、由于教师行为不当或责任过失,造成影响学校声誉的教学事故和学生伤害事故。
6、学生、家长满意度差,受学生或家长有效投诉的。
7、迟到、早退,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3天,未完成工作量的。
五、评选程序
1、各年级组分别根据评选条件,按15%推荐(申报)产生候选人。
2、评选阶段:由各年级组织评选。其程序是首先由候选人依次进行个人师德小结。再由年级组教职工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产生,并确定上报名额,候选人填写好申报表。
3、根据测评结果由学校评选领导小组(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委员会、年级组长、教工代表)审议、初步确定人选后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确无异议后,学校将进行表彰与奖励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校长室
2014年1月15日
- 上一篇:优秀教研组、优秀教研组长、六认真先进个人、优秀社团评选结果[ 01-15 ]
- 下一篇:优 秀 中 队 活 动 课 评 比 结 果[ 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