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通开发管办(2015)48号《关于评选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申报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由个人申报,年级部推荐产生候选人,后经校长室投票产生,现公布如下:
蔡 莉、蒋小春、刘银梅、马 静、茅志刚、沙红芳
邵 莹、汤春锋、王卫兵、徐宝琴、徐凯宁、杨惠琴
周 红、朱 琳
(以上人员按音序排列,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三天。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校长室联系。
联系电话:85925166 83596522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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