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开发社(2015)84 号
关于评选南通开发区第七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研室、青少年活动中心:
为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南通开发区第七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
1.全区中小学、教研室、青少年活动中心符合条件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岗教师,幼儿园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在岗教师(须在本区工作满5年以上)。
2.南通市第八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江苏省特级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3.申报德育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必须是在岗正班主任,班主任年限累计10年以上(不折算),并获得区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
4.获省教育厅组织的中小学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的选手直接聘为学科带头人,二、三等奖的选手和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一等奖选手直接聘为区骨干教师。
二、评选条件(见附件一)
三、评选人数和名额分配
2015年计划评选中小学学科带头人35人,骨干教师45人,教坛新秀45人。
推荐名额(见附件二),专兼职教研员和校级领导直接申报,不占推荐指标。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2.学校推荐。学校建立推荐考核组,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履行推荐程序,通过个人述职、材料审核、教学质量评价、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方式,对照评审条件综合考核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教育教学及科研水平,并对申报人作出具体真实的书面评价意见。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一般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教师总数的70%。确定推荐人选后,须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处。
3.评委会评审。社会事业局建立南通开发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开发区教育网公示。
五、材料要求
(一)上报材料
1.《南通开发区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南通开发区骨干教师申报表》《南通开发区教坛新秀申报表》(见附件六)各一式三份;
2.申报人课堂教学评议表(见附件五)、申报人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学生满意度测评表(见附件四)、学校(单位)推荐意见各1份;
4.征求意见座谈会原始记录;
5.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近三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
6.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本人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每人限报3篇,教研员5篇);
7.公开课(讲座)原件;
8.课题结题证书,立项证书(核心组成员须提供课题研究成果);
9.培养青年教师材料;
10.其他教育实绩等材料。
(二)凡复印件、原始记录均需学校(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验证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三)上报材料中的2-4、7-10项分别装订成册,第5、6项单独装订。每位申报人的所有材料统一装入一个材料袋(封面和袋底均为粉色A4纸打印,封面为附件2,袋底需注明姓名、单位、申报学科、申报类型)。
六、有关说明
1.本通知中凡涉及到的年龄、学历、任职时间、论文发表、表彰奖励、继续教育、课题鉴定等时间均截止至
2.学校中层以上人员工作量规定: 正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四分之一,副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三分之一,中层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二分之一。
3.班主任工作年限:由现任教学校查阅申报人档案,如实开具申报人担任班主任的简历和年限的证明,学校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盖章。
4.本通知中涉及的“以上”均含本级。如“区级以上”含区级,“2次以上”含2次。
七、上报时间
各学校将推荐材料于2015年11月6日报送教育处郭其红老师,同时汇总上报《南通开发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推荐人汇总名册》(见附件七)一份,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报送EXCEL制作的电子表。逾期不报者,视为主动放弃。
各学校(单位)要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坚持评选标准,规范评选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质量。如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则取消申报对象参评资格,该教师四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评选活动,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附件一:南通开发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条件
附件二:南通开发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三:推荐材料目录
附件四: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
附件五:课堂教学评议表
附件六:南通开发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申报表
附件七:南通开发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5年10月10日
附件一:
南通开发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条件
(试 行)
一、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申报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教龄;申报骨干教师中小学教师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小学一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3.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担任过班主任或课外活动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教育效果显著。申报德育骨干教师,必须在学校德育、班主任工作、团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经验丰富,工作出色,成绩突出,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好评,所带班级学生成绩名列前茅或取得显著进步,获得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积极承担本学科教学任务,胜任或指导本学段循环教学,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显著,所教班级学生满意度90%以上,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良好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必须为优秀)。
5.积极参与校级以上教研活动,注重学科知识的更新和拓展,教学经验丰富,在本学科教学中能起把关作用。近三年在校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在区以上)开设公开课(含评优课、示范课、观摩课)或作专题讲座2次以上并获得较高评价(其中本区级或本区校际至少1次),或近三年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优课评比或基本功竞赛获市直二等奖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获得区一等奖或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
专职教科研员近三年须每学年到基层上研究课不少于3次,并且在县(市、区)以上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2次以上。
6.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善于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进行总结、归纳和反思。参与区级课题研究(申报学科带头人须主持区以上或参与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科研课题),并有阶段性成果或结题。近三年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独立发表较高质量的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有省级发表1篇)。
专职教科员、教研员近三年须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教学论文2篇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
送评论文或教育技术科研成果经专家鉴定具有较高质量和一定的应用性。
申报德育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须围绕班主任工作开展课题研究或发表论文。
8.发挥传、帮、带作用,关心青年教师成长。学科带头人候选人,近三年须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培养对象能胜任本学段循环教学且教学效果良好,至少有1人开设过区级以上公开课,或获区以上教学、科研、竞赛等方面的奖项。
9.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不断提升自我,近三年参加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72学时。
10.积极参加区内组织的各项活动,不迟到、不无故缺席。
二、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乐于奉献,为人师表。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具有本科学历,在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35岁以下。
3.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近三年担任过班主任或课外活动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和影响学生,培养学生具有健康人格、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有较显著的教育实绩。
4.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课堂教学效果良好,所教班级学生满意度85%以上,教学实绩综合考核良好以上。
5.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注重课堂教学实践,近三年开设过校级以上公开课1次以上(含评优课、汇报课等)或专题讲座1次以上(其中区级或校际至少1次),且参加校级以上教学竞赛、优课评比获得校一等奖或区二等奖以上,是学校公认的具有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教师。
6.近三年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7.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不断提升自我,近三年参加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72学时。
8.积极参加区内组织的各项活动,不迟到、不无故缺席。
上述评选对象中,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者,一经查实,均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二:
南通开发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表
类别 学校 |
学科带头人 |
骨干教师 |
教坛新秀 |
天星湖中学 |
12 |
13 |
13 |
东方中学 |
9 |
11 |
13 |
农场中学 |
2 |
2 |
2 |
竹行中学 |
2 |
3 |
3 |
实验小学 |
10 |
12 |
15 |
高师附小 |
3 |
3 |
4 |
小海小学 |
4 |
6 |
7 |
竹行小学 |
4 |
6 |
7 |
江海小学 |
2 |
3 |
4 |
幼儿园 |
2 |
15 |
20 |
|
|
|
|
合计 |
50 |
74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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