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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2015年招生公告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

 

2015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南通开发区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的安排,现就我校201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报名、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户籍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   

 2.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独立产权住房的。

二.登记对象

 法定监护人购买期房已交全款(包含贷款),且《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在开发区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适龄儿童。根据《南通开发区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的精神,视我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报名时携子女,持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住宅产权证、幼儿素质报告书等。购买期房的除户口簿、幼儿素质报告书,还需提供开发区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税务部门提供的购房全款发票等。

    以上材料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18日(含7月18日),报名、登记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套

    四.报名、登记时间

20157月19日至20日,符合在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凭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登记。逾期无故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五.报名、登记地点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新河校区练真楼一楼

    六.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施教区

   通启河以南——江韵路以北——营船港河以东——长桥港以西(含小海街道八号滩)

七.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时间

凡报名并经材料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20日学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监护人到学校传达室领取。

 

暂住实验小学施教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咨询电话:85923251

实验小学施教区适龄儿童报名咨询电话:83596559  18862995935

     咨询时间:9:00-17:30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

                       二0一五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