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
2015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南通开发区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的安排,现就我校201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报名、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户籍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
2.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独立产权住房的。
二.登记对象
法定监护人购买期房已交全款(包含贷款),且《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在开发区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适龄儿童。根据《南通开发区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的精神,视我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报名时携子女,持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住宅产权证、幼儿素质报告书等。购买期房的除户口簿、幼儿素质报告书,还需提供开发区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税务部门提供的购房全款发票等。
以上材料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18日(含7月18日),报名、登记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
四.报名、登记时间
2015年7月19日至20日,符合在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凭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登记。逾期无故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五.报名、登记地点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新河校区练真楼一楼
六.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施教区
通启河以南——江韵路以北——营船港河以东——长桥港以西(含小海街道八号滩)
七.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时间
凡报名并经材料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20日学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监护人到学校传达室领取。
暂住实验小学施教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咨询电话:85923251
实验小学施教区适龄儿童报名咨询电话:83596559 18862995935
咨询时间:9:00-17:30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
二0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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