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办学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2020年秋季入学招生公告
为切实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教基〔2020〕12号)和《南通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通开发社〔2020〕5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并发布本公告。
一、招生对象
本年度招收的一年级新生为2014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集团施教区范围:通启河以南—星湖大道以北—营船港河以东—东方大道以西区域;星湖大道以南—江韵路以北—营船港河以东—长桥港以西区域。
在集团施教区范围内,四个校区的招生范围做如下划分:
育才校区:新开路以西,星湖大道以南;
能达校区:星湖大道以北,通盛大道以西;
新河校区:星湖大道以南,新开路以东,通盛大道以西;
星湖校区:通盛大道以东,东方大道以西。
三、上传材料
1.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在本集团施教区内的住宅完全产权证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
网上报名时所需材料: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在本集团施教区内完全产权住宅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如适龄儿童和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的需要准备)、结婚证(如产权为夫妻共有,夫妻俩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要准备)
2.以法定监护人购买的、在本集团施教区内的期房(已交全款,尚未领取房产证)作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
网上报名时所需材料:区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税务部门提供的购房全款发票、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如适龄儿童和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的需要准备)、结婚证(如产权为夫妻共有,夫妻俩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要准备)
3.父母确无住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适龄儿童。
网上报名时所需材料:户口簿(必须父母中至少一人的户籍以及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集团施教区内的住宅房屋产权证、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监护人的无房证明。
请根据以上三类报名对象所需材料的要求,选择相应材料进行拍照上传。由于报名系统上传图片上限为10张,上传时可适当将相关图片合并拍摄或扫描。户口簿、产权证、健康卡、购房合同请拍照或扫描以下规定页:
1.户口簿:户主页、适龄儿童页、监护人页;
2.法定监护人住宅产权证:户主页、“附记”页;
3.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姓名页、接种记录页、盖章页。
4.购房合同:购房人页,购置面积、总金额页,盖章签名页,全款发票。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7月10日前
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学校“招生公告”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将材料拍照或扫描,要确保图片完整、清晰。
(二)7月11日—7月20日
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学校《招生公告》的要求,扫描二维码(见下图)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并按报名所需材料要求及顺序上传相应佐证材料。(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另附)
新河校区
育才校区
能达校区
星湖校区
点击“提交”前,请务必正确填写每一项信息,网上资料采集系统将于7月20日24:00关闭。
(三)7月23日-7月26日
网上报名审核不合格的,无法网上报名的,对网上报名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到实小集团星湖校区(林翠路39号)报名。现场报名请严格执行疫情相关规定,出具绿色健康码并佩戴好口罩。现场报名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提供一套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和幼儿素质报告手册只需原件)。符合本集团报名条件,逾期无故不办理的,将统筹安排入学。
7月23日:受理网上报名审核不合格的。
7月24日:受理无法在网上报名的。
7月25日:受理对报名确认结果有异议的。
7月26日:受理报名过程中有其它相关问题的。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五、校区分流办法
今年新河校区计划招生500人,超出招生计划数的学生将向育才校区和星湖校区分流。分流方法如下:
1.新河校区招生范围内的学生,报名时可以自愿选择育才校区或星湖校区入学。
2.按作为入学依据的房产证和孩子获得本施教区内户口的时间积分来分流。报名后,如果新河校区的学生数仍然超过计划招生数,按积分多少选择校区。具体为:房产证、户口满一年各得2分;不满一年的,有一个月得0.1分,不满一个月不得分;户口、房产证累计得分相加为最后得分。得分高的优先选择校区。如选择新河校区的第500名有得分相同的,由法定监护人抽签决定选择校区。
3.分流中,如选择育才校区的人数,超过了其承受容量(育才校区计划招生200人),将对新河校区选择育才校区的按户口、房产证获得时间来积分分流,超出容量部分的孩子分流到星湖校区。(积分计算方法、相同排名的选择顺序,同上面第2条)
六、入学通知书发放
家长递交的报名材料将由学校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经审核合格并在省学籍管理网查验后,由学校告知报名编号及出具入学通知,并通过短信平台告知入学通知书的领取时间、地点。如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将另行电话通知。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有多套住房的,按学生法定监护人提供的实际居住的住房产权证报名入学。
2.材料审核合格,即作为入学、就读校区的依据,不得更改。除集团校区布局调整外,原则上四个校区之间不得相互转学、调动。
3.报名中涉及到的材料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10日(含7月10日),计算积分的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4.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对其已入学子女作劝退处理,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学校保留追究其监护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5.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施教区适龄儿童报名咨询电话:
83596559、85981830、89101230、51086002。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1:30;13:30—16:30。
纪检监督电话: 83592066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202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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