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
南通开发区校园卫生督导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卫生安全工作,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及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订本督导方案。
- 督导对象:
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督导内容:
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及《江苏省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办法(试行)》,分别对中小学校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和幼儿园食堂、食品、饮水及盥洗间的卫生情况进行督导。主要包括:
1. 校园环境及办公室、教室、各功能室卫生;
2. 食堂、食品、饮水卫生;
3. 洗手间、盥洗室等场所卫生;
4. 医务室(卫生保健室)卫生及工作开展情况;
5. 校园卫生(含心理健康)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导方式: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与询问指导相结合,以了解疫情报告及健康教育;各种卫生设施设置情况;饮用水及食品卫生、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应急队伍、防控方案以及开展教职员工儿童等人员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教等方面的内容。
四、督导程序
1.制定督导方案;
2.督导方案报送区责任督学管理中心确认后,于正式督导前一天送达被督导学校、幼儿园,上传校园网站;
3.听取简要工作汇报,查阅学校、幼儿园行政办公会议卫生工作记录、有关规章制度等材料,通过实地查看、随机访谈等了解制度上墙及执行等卫生工作情况;
4.责任督学出具督导报告,并向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反馈;
5.校、园报送整改方案或整改报告;
6.跟踪了解学校整改落实情况。
五、督导要求
1.校(园)做好本月督导工作汇报的相关准备;
2.校(园)提供行政办公会议记录等台账资料;
3.校(园)配合做好座谈、访谈等工作;
4.校(园)根据督导意见反馈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方案或报告;
5.校(园)在校园网站上公示本次督导的有关材料;
6.校(园)联络员做好本次督导所有材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南通开发区管委会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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