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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辅导等师德失范行为的实施意见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文件

实小党〔20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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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辅导等

师德失范行为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升师德师风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大环境,现就进一步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辅导等师德失范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监〔2014〕4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南通开发区师德建设方案》,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有效遏制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辅导等师德失范现象,引导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奉献社会,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从严要求、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通过开展集中持续的对在职教师有偿辅导等师德失范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边查边建、边查边改,有效解决有偿辅导、收受礼金等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树立教师队伍良好形象,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擦亮“教育,让开发区更美丽”品牌。

三、治理任务

紧盯节假日、传统节日、学生毕业、教师节、学校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突出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辅导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确保治理活动取得成效。

重点治理的内容:

(一)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主要有: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

(二)在职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主要有: 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由学生家长安排的宴请;参加由学生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体罚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职称评聘、教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五)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职责。

(六)骚扰异性学生,参与迷信、赌博等活动。

(七)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工作日和值班日中午饮酒;经常迟到、早退,擅自缺课给教育教学造成损失;工作时间内从事开网店、炒股、打游戏、聊天、购物等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

(八)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违法上访等活动;公开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言论;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违反社会公德;通过网络、短信、匿名信等方式捏造、虚构、歪曲事实恶意中伤、诽谤、威胁集体或他人。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

教育集团成立治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设立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举报电话:83696522,举报信箱: zjh60001 @163.com),并为举报群众严格保密,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形成教育、预防和惩治相结合的治理有偿辅导等师德失范行为长效机制。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部门要分工负责,明确职责,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形成治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强大合力。

集团党委、校长室:牵头治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工作。加强全集团教师队伍管理,强化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党委办公室:负责治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工作的调度,形成治理合力。

学生发展中心:负责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禁止任何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或推销教辅材料和辅导班材料,杜绝违规补课行为发生。充分发挥家委会的作用,引导家长和学生形成正确的教育观。

课程教学中心:指导学校以深化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为突破口,打造高效课堂,实施有效教学,建立涵盖课业负担、教学质量和学生身心健康等内容的综合绿色质量评价体系,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集团工会:加强师德建设,树立并宣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教师典型,弘扬教育正能量。

集团纪委:负责在职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举报接访工作。牵头依法依规查处师德失范行为。

各校区是治理在职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责任主体,校区执行校长是治理在职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校区要将治理在职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工作纳入学校教师考核评价指标,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从业行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依法执教、科学施教、廉洁从教。

三)强化责任追究

凡在职教师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在全集团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退回其违规所得;当事人当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次,3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干部提拔;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将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给予离岗培训、不予注册、取消资格、解除合同、上报开除等处理。学校行政人员参与有偿家教的,撤销行政职务、调离岗位;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教坛新秀等骨干教师有师德失范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上报区、市有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撤销其相关荣誉称号,取消相关待遇。

对因责任科室管理不细、查处不严所导致的在职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发生,一经查实,严格实行问责机制,追究相关责任人及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校区、年级部,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在职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负连带责任。对明知故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的师德失范行为,一经举报,严肃查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营造舆论氛围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泛营造浓厚的正确育人氛围,引导广大家长正确对待素质教育,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集团、各校区充分利用网站、微信、QQ等平台对治理工作进行宣传,将校区教师集体签名的承诺书和治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倡议书张贴到校区公示栏内,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倡议书、举办电话和举报方式发放到每位学生及家长手中。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党委、校长室

2018年11月2日

附件: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治理在职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领导小组

 

组    长:赵建华   集团党委书记、集团总校长

副 组 长:沈良涛   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朱  军   集团副校长

许宏波   集团副校长

姜  兵   集团副校长

  刘亚松   集团工会主席

成 员:吴进华    育才校区执行校长

             王俊峰    新河校区执行校长

             叶小飞    能达校区执行校长

             茅志刚    星湖校区筹建处负责人

             龚梅花    新河校区副校长

张秀娟    能达校区副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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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委员会办公室印  2018年1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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