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即适应对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订《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预防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维护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减少教师和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的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和维护社会的高度稳定,充分认识到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师生的职责。
(一)成立预防食物中毒应急小组
成立预防食物中毒应急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组员由后勤保障中心负责人、食堂管理员、年级组长等组成,具体情况是:
组 长: 赵建华
副 组长: 各校区执行校长
成 员: 后勤保障中心成员、食堂管理人员、校医、各年级部主任
(二)健全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食堂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法和《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三)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学校要广泛深入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主题班会、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形式,普及有关食品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 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四)前期工作:
1、严格把好食物、食品原料进货关。
学校食物、食品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原料进货关,要定点采购,确保采购的食物、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卫生条件,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原料进货关。
2、严格把好食物、食品贮存仓库、食堂关。
学校食物、食品贮存仓库、食堂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专门保管人,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物、食品贮存仓库和食堂,定期对食物、食品贮存仓库的原料进行检查,对发现霉烂、变质、过期的,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原料流入餐桌。
3、把好炊具、装盛食物的器具的消毒和食物留样关。
对学校食堂、厨房的炊具、装盛食物的器具按规定进行严格的消毒,确保食堂、厨房的炊具、装盛食物器具的清洁卫生,防止因交叉感染而引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对每餐的饭菜要做好食物留样,取每餐的饭菜100克,放在已经消毒好的器具内,密封好后放在食物留样专柜内保存48小时。
(五)做好消毒及保洁工作。
1、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厨房的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再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的污染。食堂、厨房的工作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健康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堂食品、厨房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及时调换其工作。
2、控制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采取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霉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采取高温杀灭病原菌的措施,各餐的熟食品和剩饭,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在销售或使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六)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1、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应当立即停止食堂的一切生产活动,并于第一时间内报告中心校并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县教育局和县食品卫生公共监督所报告,保护好现场和留样的食物。
2、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积极配合协助卫生防疫部门现场调查处理。
4、积极配合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留样食品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6、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7、对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中的师生,做好登记工作, 分析判断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原因,对可疑中毒食物、食品进行消毒处理, 根据导致食物中毒的原因,做出现场消毒预防处理措施。
(七) 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在查明食物中毒原因情况之前,对可疑中毒食物、食品立即停止食用,在卫生部门已查明食物中毒原因情况,确定食物中毒源后,可采取煮沸15分钟掩埋或焚烧。液体食品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 炊具、装盛食物的用具、容器可用1-2%碱水或漂白粉溶液、消毒液等进行消毒。
(八) 根据查明食物中毒事故的原因,向上级领导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对发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对所有从事食堂食品、厨房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引以为戒,并对导致食物中毒的责任人、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如故意破坏造成的中毒事故,将当事人交司法机关处理, 如果因工作疏忽造成的中毒事故,视情节的轻重,对当事人进行扣发工资、辞退或进行行政处分的处理。
(九)事故报告、处理联系电话
总指挥:赵建华(校长 电话:13906288556)
副总指挥:各校区执行校长
现场保护:司务长
救助学生:学生发展中心成员
与医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疾控中心联系:校医
食物封存: 各校区司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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