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数据...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教师学习制度

1.教师要坚持每周一下午的集中政治学习制度,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教育实践,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其余时间教师通过报刊杂志或网络个人自学。

2.教师要坚持业务学习,及时了解教育教学信息,掌握教育规律,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和校本培训,平时要多看报刊杂志,了解教育新思想,新理论。教师每学年要读教育教学专著不少于4本,本学科的权威专业杂志不少于1种,并做好学习笔记,字数不少于5000字。同时,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沙龙等研讨活动。

3.政治和业务学习时,教师都要树立纪律观念,准时出席会议,不早退、不中途离场。由会议组织者负责点名。因故不能出席者,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如无故不参加,按学校相关考勤规定处理。因各种原因未参加会议的,回校后要向其他同志了解会议精神,明确工作任务,不得以没到会为借口而不完成工作任务。

4.参加集中学习时,教师应专心致志,不得备课、批改作业,不得交头接耳,不得翻阅与学习、会议内容无关的书刊、报纸或做其它事情。手机应自觉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要认真听讲、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并做好会议或学习记录,学期末将进行抽查。

5.教师要积极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教师培训,如“一师一优课”等。不按要求参加的,取消评优资格。

6.根据课程及考试改革的要求,教师要注重本学科以外各科知识的学习。积极参与本学科或其它学科的课题研究(要求45周岁以上的老师人人参与课题研究),并积极撰写论文。每学期,每位任课教师要求撰写较高质量的论文或随笔至少一篇,并积极向《南通开发区教育研究》《南通教育研究》以及更高级别的刊物投稿,争取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