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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层干部安全目标职责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校园,根据《学校安全管理规范》,特制订中层干部安全目标职责。

1、实行中层班子领导驻年级制度,早操、集会、大课间及重大活动时,领导班子深入到本人联系的年级中,负责本级段学生纪律及安全工作。

2、负责学生管理等各项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落实学校的安全责任制。在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执行校长领导下开展各项安全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制度建设,组织协调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节假日值班安排管理等,检查监督本部门所辖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3、及时传达贯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教育、 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

4、组织协调好学校、社会、家庭对学生的“三结合”安全教育,努力保证学生安全教育的无缝隙覆盖。

5、紧密联络家长,及时沟通信息,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6、要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思想工作,学生的正当要求及时帮助进行遵纪守法、安全防范、卫生防疫和校规校纪教育。

7、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在校内发生的各项刑事、治安及安全事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和处理意见。

8、指导各班级的安全教育宣传管理工作,对安全课开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遇到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的指挥,沉着冷静,组织指挥人力积极稳妥地做好师生的撤离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