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通开发管办(2017)64号《关于评选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申报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由个人申报,校长室提名,后经校长室投票产生,现公布如下:
蔡 莉、黄 鑫、李海峰、李小琴、汤春锋、唐 晨
汪海霞、徐宝琴、徐凯宁、俞 漪、郁菊香、赵 红
周 红、祝燕飞
(以上人员按音序排列,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三天。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校长室联系。
联系电话:0513-81012680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日
- 上一篇: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2017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06-30 ]
- 下一篇: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暑期培训获奖人员名单公示[ 0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