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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日前,南通市纪委对近期我市查处的8起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这8起问题是:

1、海安县住建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韩良跃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09年至2016年,韩良跃在任海安县住建局副书记、书记、副局长期间,先后9次收受某公司负责人所送人民币计14000元,韩良跃同时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16年12月20日,韩良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如皋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邹济明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4月,邹济明等一行5人,利用去杭州参加培训之机,采用提前出发和推后回程的方式,先后到浙江省东阳市、义乌市、安吉县等地游玩,事后将旅游期间住宿等费用1356元在如皋市价格认定中心报销。2016年12月,邹济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如东县工商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陈晓峰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12月,陈晓峰以充话费和发放移动充值卡等方式,为该单位19名工作人员发放补贴22800元。2015 年6月至2016年1月,经陈晓峰同意,该单位在如东某商行领取香烟、口香糖等物品用于平时来人接待,事后以“办公用品”名义报支费用4659 元。2017年3月1日,陈晓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海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第三执法大队开发区一中队中队长管华峰、副大队长袁春辉违规收受购物卡等问题。2015年和2016年春节前,管华峰先后两次收受海门某公司所送购物卡共计价值2000元,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春节前,袁春辉收受海门市某企业负责人所送消费卡和浴票共计价值人民币1690元。2016年11月22日,管华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袁春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启东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多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3年7月至2016年4月,该单位副主任印伟、副主任郁鑫荣、副主任高冲以及开发区所所长韩德忠等4人先后多次接受与该单位有业务往来企业宴请。2016年12月16日,印伟、郁鑫荣、高冲、韩德忠4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通州区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丁建荣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9月22日下午下班后,丁建荣乘坐区环保局公车参加私人宴请。此事被濠滨论坛、网易新闻、新华网、现代快报、腾讯大苏网等多家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3月3日,丁建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港闸区环卫处垃圾转运中心主任成斌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6年5月15日,成斌为儿子举办婚宴,并收受环卫处垃圾转运中心共27名职工的礼金共计人民币17480元未退还。成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袁洪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0月,袁洪平通过办公会议决定并审批,违规发放2016年1月至9月科组长工作补贴共计15300元,违规发放2016年6月至9月基本公卫项目负责人工作补贴共计6000元。2017年1月13日,袁洪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四风”问题虽有所遏制,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教训深刻、令人警醒。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着力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打好改进作风的持久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执纪审查重点,既紧盯违规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又及时发现“四风”问题新变化新形式,坚持“一案双查”,加大提醒警示、执纪监督和公开曝光力度,督促责任落实,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