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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为何赐死诺敏

一代明君康熙,既创造了“太平盛世”,也留下了“后遗重症”——贪污腐败、税收短缺、国库空虚。康熙末年,国库银两仅800万两左右,以致朝廷开支捉襟见肘。原来,朝廷的多数银两,都被皇亲国戚、各级官员借走了。这些有本事借到公款的人,彼此观望、互为样板,谁也不想主动还钱、带头还钱。
  公元1722年,雍正登基后,决定派出得力官员到各省任职,一边惩治腐败,一边追逃欠款。派往山西的巡抚,是大将军年羹尧推荐的诺敏。他不负圣望,只用短短半年时间,就把山西多年的欠款都还上了。诺敏的“政绩”,给正被“国库亏空”搅得寝食不安的雍正注入一针“强心剂”。为了树立榜样、表彰典型,雍正不但给诺敏封了个“天下第一巡抚”的称号,而且发出圣旨,要求各省督抚虚心效法。
  孰料,雍正的“嘉奖令”发布不过10多天,大臣田文镜就递上弹劾诺敏的折子,说是山西全省297名官吏,上下其手,左右联络,表里为奸,欺蒙朝廷,俨然一个塌方式腐败。原来,“两年贡银、一年完成”的所谓“天下第一”奇迹,是诺敏“两手”抓出来的:一手横征暴敛,连老百姓过桥、过路都要纳税;一手“借”商人的银两充数。整个山西“民怨鼎沸、富商逃亡”。
  诺敏弄虚作假、贪求政绩的行径败露后,雍正左右为难。不处置他吧,既不足以打击政敌,更不足以教训那些还想赖账的地方官员;处置诺敏吧,既于心不忍,又前后矛盾。一来诺敏是个典型的清官,连母亲80大寿,也拿不出一个铜板;二来自己刚为他亲赐了“天下第一巡抚”的金匾,怎好自己掌自己的嘴巴?再三权衡,雍正得出“欺君之罪”、不杀不足以正“纲常”的结论。
  诺敏为官清廉。既不贪财、也不谋私,口碑好、人缘好。因而,事发之后,在雍正收到的400份奏折中,有300份是为他求情的。但经审理,诺敏与下属官僚“上下连手,内外勾结”,致使山西库银亏空四百多万两。于是,雍正不但要杀诺敏,而且决定处以“腰斩”。后经大臣劝谏,才改为“赐死”。
  诺敏之死,实乃咎由自取。他虽不贪财,但却贪名——打着为皇上排忧的幌子,干着为自己捞政绩、骗荣誉的勾当。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中写道:“天下之人,熙熙壤壤;为利而来,为利而往。”其实,天下之人除了崇利,还有一心为了钓誉的。诺敏便是这样的人。为了扩大政绩,不择手段,欺上瞒下,害得百姓民不聊生,弄得地方乌烟瘴气。这种道德腐败,与经济腐败、作风腐败同样危害极大。不警觉、不禁绝,轻则贻害一方,重则祸国殃民。(张桂辉)